
公告日期:2021-04-10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 2021-031 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悦达集团互相提供 20 亿元担保额度,期限三年。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为悦达集团提供担保 42,532.3 万元。
●本次无反担保措施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69,780.33万元,其中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99,748.03 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
公司提供担保为 42,532.3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 34.40%、20.22%、8.62%。
●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确保融资效率,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经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双方在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内互相提供担保,
互保范围为悦达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为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42,532.3 万元,悦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10.9 亿元。
为了公司的融资需要,经与悦达集团协商,双方拟增加互保额度
至 20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0.53%。互保范围仍
为悦达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互保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3 年。
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担保协议,不需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悦达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互保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方派出董事王连春、祁广亚、杨玉晴、徐兆军、解子胜、王晨澜回避表决。本次互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悦达集团,法定代表人:王连春;注册资本:50 亿元,成立日期:
1991 年 5 月 16 日;住所地: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 2 号。主要经营范
围:汽车整车制造,新能源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悦达集团为盐城市人民政府拥有的国有独资企业。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悦达集团资产总额 702.13 亿元,所有
者权益 246.53 亿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26.97 亿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1 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或任何一方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有权
要求对方提供保证互保,在借款方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正常的前提下,担保方有义务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互保额度与期限范围内,根据银行的要求出具担保书及银行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当借款方的借款出帐后,借款方应负责将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原件及时交付担保方。
2、担保方在接受借款方的要求,为借款方提供保证前或之后,有权了解借款方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借款方有责任向担保方提供能真实反映本公司资信能力与清偿能力的财务资料,借款方亦有义务协助担保方调查其资信能力;若借款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贷款偿还风险,担保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增加担保人、补充提供新的反担保或变更互保协议,甚至有权拒绝继续提供担保,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借款方,但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及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消失,仍在互保期限内时,担保方仍有义务为借款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履行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3、双方所担保贷款总金额和担保对应的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原则上是对等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作适当调整。
4、互保总额:20 亿元。
5、期限:3 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互保有利于确保融资效率,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悦达集团互相提供担保,额度 20 亿元,期限三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保证悦达投资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支持悦达投资做大做强,
实现良性发展,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悦达投资与悦达集团互相提供担保,额度 20 亿元。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互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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