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03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八月
说明:本实施情况报告书系对威远生化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
截至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的重组实施情况的补充披露。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实施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目录
释义...... 4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6
二、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 6
三、本次重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 宜的办理状况......9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10 五、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3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14七、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14 八、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14 九、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16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6 十一、法律顾问意见...... 17 十二、备查文件......17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威远生化指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情况报告书 指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
大资产重组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上市公司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取得股份的发
交易对方 指 行对象,包括新奥控股、新奥基金、涛石基金、平安资本、
合源投资、联想控股、泛海投资
新奥控股、控股股东 指 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之一
新奥基金 指 北京新奥建银能源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交易
对方之一
新奥资本 指 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涛石基金 指 涛石能源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之一
平安资本 指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之一
合源投资 指 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交易对方之一
联想控股 指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之一
泛海投资 指 泛海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之一
新能矿业 指 新能矿业有限公司、交易标的
新能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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