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12月15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公司已经触发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根据第十条规定,董事会应该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公司是否应适时股份回购的意见和诉求。请公司按规则中的规定,发起投资者交流会,就是否履行回购义务进行讨论,或者是直接推出回购方案。 【答】
新钢股份:您好,公司如有回购股份的计划,公司会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并及时进行披露,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加强与股东交流。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和对公司的关注!¶¶2024-02-06 17: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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