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74:汉商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汉商集团资讯
2020-07-28 18:13:37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7-29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商集团”或“公司”) 及子公司汉商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商大健康”)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药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迪康药业的100%股权,系股权类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中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审批事项,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蓝迪共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等情形。

3、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资产完整,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交易完成后,汉商集团将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的方式持有迪康药业100%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将为公司业绩增长注入新的活力,从而提高公司抵御经济波动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20 年 7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