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宁波富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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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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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的原则,将本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经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等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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