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中航重机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9-00050号)
中航重机资讯
2024-12-31 19: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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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0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29-0005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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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29-00050 号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8 号)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3,719,889 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 20.16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93,719,889 股,募集资金总额 1,889,392,962.24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8,869,414.28 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50,523,547.9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 29-00006 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已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编号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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