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议案一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3
议案二 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
议案一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前三季度实现归属
于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 149,069,126.96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 公 司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所 有 者 权 益
8,115,325,097.18 元,未分配利润 4,191,669,732.27 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长远及可持续发展。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 [2024]10号)文件(新“国九条”)精神,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 0.70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710,629,38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9,744,057.02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3.3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预计截至目前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
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议案二 关于聘请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邀请招标选聘工作;编制了《中国海防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及选聘项目邀请招标书和评标方法,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对各投标人投标方案评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综合得分最高。并且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1年至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
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
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37.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183.34 万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 35,481.21 万元。2023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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