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成林先生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二、同意提名李成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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