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15
证券代码:600761 证券简称:安徽合力 公告编号:2017-010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每股派送红股0.20股(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2.00股(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 现金红利发放日
流通股份上市日
A股 2017/7/20 2017/7/21 2017/7/24 2017/7/21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7年5月26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6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16,817,3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20股(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 185,045,200.50 元,派送红股123,363,467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740,180,802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 现金红利发放日
流通股份上市日
A股 2017/7/20 2017/7/21 2017/7/24 2017/7/2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等有关规定,在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30 元。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 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
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
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红利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
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5元。如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
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
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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