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17
证券代码:600758 股票简称:红阳能源 编号:临2016-065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热电”)。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实际累计为红阳热电担保金额为47,5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数额)。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无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累计 17,183,191.66 元(逾期担保为原“金帝建设”时期发生)。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保障本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红阳热电的资金周转正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焦股份”)为其全资子公司红阳热电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签署日期为 2016年9月6日,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
(二)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5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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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西马峰镇
3.法定代表人:刘俊平
4.注册资金:人民币 64,000万元整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暖、供热、供气;粉煤灰及建材加工销售、热水销售;热网土方工程施工、热网设备安装及检修、压力管道安装、电厂设备检修;热水养殖;循环水综合利用;技术服务。
7.被担保人系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沈焦股份100%的股权;
沈焦股份持有红阳热电100%的股权。
8.截至 2015年 12月 31 日,红阳热电资产总额 523,614万元,负债
总额425,527万元,短期借款余额 4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8,860万
元,资产净额 98,087万元,营业收入153,077万元,净利润17,082万元。
[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截至 2016年 9月 30 日,资产总额 498,417万元,负债总额398,260
万元,短期借款余额 54,5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31,093 万元、资产净额
100,157 万元、营业收入94,643万元、净利润2,07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3.受信人: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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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7.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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