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9-11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董事会在闭会期间能够依法规范、有效、勤勉地行使
职权,完善公司董事会的办公会议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本着
守法合规、把握时机、高效灵活、简便易行、加快决策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长江出版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是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就公司重大问题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所主持召开的专门会议,
是董事长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职权的日常决策机
制。
第二章 会议范围
第三条 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办公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决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的组成人选;
(二)审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调整方案;
(三)根据法定程序,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人、向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
推荐的公司股东利益代表出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总经理助理及总部部门负责
人;
(四)听取经理层工作汇报;
(五)审定董事会经费预算;
(六)董事长办公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审批公司单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不超过 1 亿元的事项,或在
一年内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为自身债务进行资产抵押及、资产、资源的
其他事项(涉及资产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累计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不超过 10%;
2.对外融资
审批公司单笔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不超过 2 亿元或一年内累计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5%以上不超过 25%的对外融资事项。
3.委托理财
审批公司单笔保本类委托理财金额在人民币 1 亿元以上不超过 2 亿元、单
笔非保本类委托理财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以上不超过 1 亿元,或一年内累计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不超过 20%的委托理财事项。
4.关联交易
(1)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单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
法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事项;
(2)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
易,以及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 12 个
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会议召开与表决
第四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为专门会议,由董事长确定议题后,根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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