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0-10-11
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最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查处了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四川经济技术协作开发公司虚假出资问题,对本公司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因有关信息披露不实,分别处以警告处分。对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有关中介机构和个人做出了通报批评。
鉴于原西藏圣地第一大股东四川经济技术协作开发公司已将股权转让给拉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又于2000年4月13日将该股权转让给江苏宜兴中广网络有限公司和锡山市中广物资公司。西藏圣地董事会也已于2000年6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改选。目前,四川经协公司在西藏圣地的遗留问题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已由江苏宜兴中广网络有限公司和锡山市中广物资公司拿出价值3067万元的优质网络资产进入西藏圣地,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西藏圣地的资产重组工作也正在有步骤地进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西藏圣地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吸取深刻教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
二000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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