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12-13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64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2月12日,公司子公司西藏中茵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藏中茵”)与公司控股股东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茵集团”)、中
茵集团下属子公司林芝中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中茵”)签署《股权托
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已经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托管玉斌公司股权的
议案》(详见公司2013年11月11日披露的《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现将该协议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蓬莱市玉斌矿山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称“玉斌公司”)系一家有效
存续的有限公司, 中茵集团持有玉斌公司20%股权, 林芝中茵持有玉斌公司20%
股权, 西藏中茵持有玉斌公司26%股权, 李广武持有玉斌公司34%股权。
二、 西藏中茵为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
上市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要求,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 现经西藏中茵、中茵集团、
林芝中茵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1. 股权托管
中茵集团、林芝中茵同意将其持有的玉斌公司40%股权全部委托给西藏中
茵管理。在本协议第(二)2条规定的股权托管期间内, 中茵集团、林芝中
茵持有的该等股权的全部权利(除抵押、转让、分配外)委托西藏中茵行使。
2. 股权托管期间
双方同意, 该等股权的托管期间(“股权托管期间”)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直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本托管关系为止。
3. 委托和受托双方的责任
(1)托管期间, 中茵集团、林芝中茵应向西藏中茵出具一份委托书, 委托
西藏中茵作为中茵集团、林芝中茵的全权代表行使股东的临时股东会
召集权、出席股东会权、动议权、表决权以及其他有关的股东权利。
中茵集团、林芝中茵、西藏中茵确认, 双方之间委托关系的成立不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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