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成立日期:1994 年 3 月成立,2013 年 12 月 13 日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
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 门 701-704
首席合伙人:刘红卫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天运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天运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的其他内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天运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经审计,中天运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天运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3 年 4月 26 日,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2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目的和范围、时间安排、重要性水平、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初步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就内部控制和报表编制、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就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调整事项、拟形成的审计结论进行了沟通,中天运认为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已将审计风险降至
可接受的低水平,可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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