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新华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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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8: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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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成立日期:1994 年 3 月成立,2013 年 12 月 13 日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
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 门 701-704

首席合伙人:刘红卫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天运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天运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的其他内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天运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经审计,中天运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天运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3 年 4月 26 日,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2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目的和范围、时间安排、重要性水平、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初步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就内部控制和报表编制、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就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调整事项、拟形成的审计结论进行了沟通,中天运认为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已将审计风险降至
可接受的低水平,可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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