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1-16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 2013-002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3 年 1 月 15 日
2、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A 座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邹金仁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5,459,62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4.3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 8 人,现场出
席 2 人,通过视频出席的 5 人,董事长景百孚先生因出差在外未出席会议;公司
在任监事 3 人,现场出席 1 人,通过视频出席 1 人,监事陈美玲因出差在外未出
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财务代总监庄凌女士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内容 同意票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序号 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1 关于增补李春雨先生为 85,459, 100% 0 0 0 0 通过
公司董事的议案 623
2 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春融 85,459, 100% 0 0 0 0 通过
创置地有限公司向渤海 623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
的议案
3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长春 85,459, 100% 0 0 0 0 通过
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提供 623
担保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江成、黄发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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