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2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万顺达”)拟与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海淀分公司(简称“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简称“北大资源物业昌平分公司”)签订《北京万顺 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 及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之以物抵债协议》(简称 “《以物抵债协议》”),即万顺达以博雅 CC 项目产权车位、储藏室、人防车位财 产及/或财产性权利作为抵债财产,抵偿应付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的债务合 计 296.91 万元。
本次交易对方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北大资源物业昌平分公司与公
司同受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控制,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经公司第十届独
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过去 12 个月内,除了公司与其关联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范
围及额度内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正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 别签订提供资产清收服务的关联交易协议,合计协议金额为 335 万元;公司与其 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万顺达与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就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博雅 CC 项目于2013 年 12 月签订了《博雅资源中心二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下合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提供相应物业服务并按照包干制方式收取服务费,万顺达统一支付服务费用。为便于提供物业服务,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北大资源物业昌平分公司与业主方签订三方变更协议,于 2016 年将博雅 CC 项目物业管理方变更为北大资源物业昌平分公司。基于前述情况,万顺达应向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支付博
雅 CC 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项下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因车位管理而产生的物业服务费共计 272.91 万元。
另因万顺达与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博雅 C-C三期项目外电源工程电力电缆沟道租用合同》,依据合同约定,万顺达尚未支付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电缆租用费共计 24 万元,万顺达已与北
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签署《代付款协议》,约定前述历史欠费 24 万元由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向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因此万顺达对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负有债务 24 万元。
基于以上情况,万顺达应向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支付的费用共计296.91 万元。
经各方友好协商,万顺达拟与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北大资源物业昌平分公司签订《以物抵债协议》,万顺达以博雅 CC 项目产权车位、储藏室、人防车位财产及/或财产性权利作为抵债财产,抵偿应付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的债务,相关抵债财产共作价 296.91 万元,具体详见本公告之“四、《以物抵债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北大资源物业昌平分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平安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北大资源物业昌平分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大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蓝航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73169989A
成立时间:2011 年 4 月 27 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 9 号 2 幢 214、216 室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日用品、服装、鞋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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