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5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目的是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所得股份将在回购完成之后全部予以注销;
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确认,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以及未来 6 个月无增持、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以下风险:
1、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将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到会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将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所得股份将在回购完成之后全部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回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回购所得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后续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将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所得股份将在回购完成之后全部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2 元/股(含 12 元/股),
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2、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833.3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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