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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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0-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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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997-10-17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方案经陕西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证监发(1997)26号文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85号文批准,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1997年10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本 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一、配股方案概要

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售价格:人民币4.00元

配售发行股份总量:20213271股

股东配股比例: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6737757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最多以每10股配售8.27股 的比例受让国家股股东和部分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配股权,配股权转让费为每股0.10元。

二、时间安排

股权登记日:1997年10月22日

除权基准日:1997年10月23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7年10月23日至1997年11月5日(期内券商 营业日)

三、交易代码

“长安信息”配股交易代码:700706

“长安信息”转让交易代码:710706

四、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

详细情况请参阅1997年10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刊登的本公司1997年度配股说明书。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199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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