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0-30
证券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5-088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自查,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
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六)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七)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九)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
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措施;
3、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并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二)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为合法、高效地开展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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