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1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16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鹏先生、独立董事赵大东先生、董事叶树平先生3名成员组成,经公司2014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黄鹏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
(一)2016年4月19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
就公司2015年度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
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和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作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
(二)2016年4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
就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6年8月15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
主要就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讨论,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四)2016年10月21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
就公司2016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五)2016年10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
就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除上述五次会议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受让德国普瑞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团队所持有的普瑞控股1.938%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2015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组织了与年报审计会计师的沟通见面会,了解年报审计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与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瑞华就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瑞华在担任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有较强的专业水准,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2015年度瑞华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续聘瑞华为公司2016年度的外部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认真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瑞华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1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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