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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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 16: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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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0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3.23 元/股调整为 3.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65,486.28 万元(含本数)且不低于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675.31万元(含本数)且不低于人民币34,566.56万元(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一、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 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
公司总股本 869,846,246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 34,793,849.84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3 日,除权
除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

信息披露文件

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有关发行价格主要条款如下: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2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
整后发行价格。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为 2023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11 日。根据 2022 年度权益分派结果,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 3.28 元/股调整为 3.2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情况

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关联董事施文义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信息披露文件

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相关条款,同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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