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09
东百集团: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东百集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16日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对发行人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之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会后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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