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06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5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方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内容进行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3、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2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
后发行价格。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5、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共 1 名特定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6、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02,743,90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全部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的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6,5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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