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3-28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实施了对公司内部控制健立建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财务审计情况进行审查等重要工作。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构成情况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耿建涛先生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审计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工作如下:
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分别是:
1、2014年3月2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
在会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4年4月24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提交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3、2014年8月19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提交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4、2014年10月24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提交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对2013年年度报告审计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人员在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201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及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职能,积极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职,为2013年度的年报编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委员会为公司2013年度报告开展了以下几个步骤:
1、公司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
2、公司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财务部经理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审阅公司编制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后,形成了如下意见:
(1)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较真实、能准确反映本公司的年度经营状况;
(2)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复审。
3、明确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的工作时间表
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于2014年1月27日由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制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及本年度审计重点事宜。
4、督促事务所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2月8日进驻公司审计后,及时和事务所沟通,要求其按照审计计划认真、严谨按期完成本次审计工作。
5、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及内控报告,并于2014年2月28日与主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履行了职责,同时形成如下意见:
(1)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2)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控制度运行良好,无重大、重要缺陷的发生;
(4)同意将2013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6、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情况感到满意,该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正完成本公司的2013年度的年审工作。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内审部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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