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上海石化H股公告-關連交易-委託合同
上海石化资讯
2024-11-12 19: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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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13

上海石化:上海石化H股公告-关连交易-委托合同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inopec Shanghai Petro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00338

关连交易

委托合同

董事会於2024年11月12日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作为受托方)拟与巴陵新材料(作为委托 方)签订委托合同。据此,本公司将向巴陵新材料提供人员借用服务,对价为人民币 8,480万元(含税总额)。委托合同将於2024年11月21日前签署。
於本公告日期,中石化股份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1.14%,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巴陵新材料由湖南石化持股50%,为中石化股份的联系人。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 第14A章,巴陵新材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委托合同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於委托合同最高适用的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於5%,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 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董事会於2024年11月12日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作为受托方)拟与巴陵新材料(作为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据此,本公司将向巴陵新材料提供人员借用服务,对价为人民币8,480万元(含税总额)。委托合同将於2024年11月21日前签署。

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概括如下:

订约方: 委托方:巴陵新材料

受托方:本公司

委托工作: 巴陵新材料委托本公司派出人员到巴陵新材料,用於从事
巴陵新材料热塑性弹性体项目建设工作。

代价及支付: 委托费用包含本公司派出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各
项人工成本费用及巴陵新材料委托本公司对57名新员工进
行实习培养期间的费用。

委托合同预估的总代价为人民币8,480万元(含税总额),该
金额以人员借用期预计16个月估算得出。

委托合同总代价将於202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

委托工作的期限 自本公司人员派出之日起至人员返回至本公司或人员关系
划入巴陵新材料之日为止。

违约责任: 出现下列情形的,巴陵新材料有权解除委托合同,本公司
应承担违约金并退还已收取的委托费用:

(1) 巴陵新材料有证据证明,本公司因自身过错,无法完
成委托工作;

(2) 本公司未能按时完成委托工作;


(3) 因本公司在进行委托工作时有不当或违约、违法行
为,导致巴陵新材料遭受损失,但该行为获得巴陵新
材料明示认可的除外。

出现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要求巴陵
新材料承担本公司为进行委托工作实际支付的合理费用:
(1) 巴陵新材料未按约支付委托费用,经本公司合理催告
仍不支付;

(2) 因巴陵新材料的原因,导致委托工作无法完成。

委托合同一方如提前解除委托合同,应提前二周以书面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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