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却遭“反噬”!电子城子公司追讨回购款未果反要倒贴:因被告履约能力差诉求全被驳回,需返还771万元并承担高额诉讼费
电子城资讯
2026-05-13 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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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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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晚间,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或“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电子城”)与云南慧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慧港公司”)的地块回购合同纠纷一审落槌。双方因回购价款支付问题对簿公堂,昆明电子城原诉求维权未果,变更诉讼请求后仍未达成预期,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相关合同,昆明电子城需返还部分回购款,云南慧港公司返还地块及配套设施、租金,双方其余诉求均被驳回。目前案件仍在上诉期内,最终判决结果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称当前生产经营正常。

  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电子城与云南慧港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签订了《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项目二期5#地回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云南慧港公司回购相关地块并明确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

  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云南慧港公司怠于履行支付回购价款,经昆明电子城多次催告后慧港投资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云南慧港公司怠于履行义务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约。云南慧港公司应当立即支付回购价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昆明空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系慧港投资公司的全资股东,若其不能证明云南慧港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的,应当与云南慧港公司向昆明电子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5年11月5日,昆明电子城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月10日收到受理通知书。后经对被告方的资产及其他诉讼状况进一步深入调查,了解到被告方的履约能力严重不足,现金清偿概率低,并存在多个金额巨大的待执行判决,昆明电子城原诉讼权益难以实现,经综合研判并审慎考虑,为提升昆明电子城权益实际获偿的可能性,最大限度维护昆明电子城权利,提出变更诉讼请求。

  案件审理中,云南慧港公司提出反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相关款项及税费、赔付租金损失等,反诉金额合计23001842.06元,并要求昆明电子城承担全部涉案费用。

  近日,昆明电子城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26年1月8日解除,昆明电子城返还回购款7710465.73元,云南慧港公司返还地块及配套设施、返还租金866791.90元,双方其余诉求均被驳回。本诉受理费1939490元由昆明电子城负担,反诉受理费56809.21元由云南慧港公司负担。

  公告表示,鉴于本次诉讼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业绩方面,电子城2025年年报显示归母净利润为-18.49亿元,同比亏损扩大,营业总收入为11.66亿元,同比下降44.76%。2025年第四季度集中亏损,Q4归母净利润达-14.72亿元,占全年亏损的近80%。由于净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2026年一季报显示归母净利润为-1.17亿元,同比亏损继续放大,营业总收入为1.97亿元,同比下降29.66%。公司亏损主因项目结算周期影响收入减少,叠加产业园区市场调整与地产销售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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