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15
122263.SH 12豫园01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2018年5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及公告内容。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作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22263.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就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现就发行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数据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简称“公告”),发行人财务情况及新增借款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概况及新增借款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口径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3.93亿元,
发行人借款余额(包含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短期融资券、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其他非流动负债)合计93.49亿元。
截至2018年4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未经审计的借款余额(包含上述科
目)合计121.50亿元,较2017年底增加28.01亿元。发行人2018年1-4月累计
新增借款金额占2017年底净资产比例超过20%。
2018年4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较2017年末主要增加是因为公司于2018
年3月12日发行短期融资券18豫园商城CP001合计10亿元、于2018年4月
25日发行中期票据18豫园商城MTN001合计10亿元。
二、 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公告,上述新增借款主要用于发行人业务发展,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新增借款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就上述发行人2018年1-4月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7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盖章页)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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