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6-10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5-050
债券代码:122058 债券简称:10豫园债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12豫园01”公司债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5年6月16日
债券付息日:2015年6月17日
由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3年6月13日发行的2012年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6月17日开始支付自2014年6月17日(“起息日”)至2015年6月16日期间的利息。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年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2豫园01(代码:122263)
3、发行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357号文核准发行
7、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5.20%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6月17日至2018年6月16日。
10、付息债权登记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6月17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债权登记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6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为2018年6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年期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6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信用级别: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15年4月,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跟踪评级,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2豫园01”信用等级为AA+。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2012年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
告》,本期债券“12豫园01”的票面利率为5.20%。每手“12豫园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2.00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5年6月16日。
2、本次付息日:2015年6月17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豫园01”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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