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4-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持续督导报告书
(2015年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三月
声明与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国信证券”)接受委托,担任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音响”、“上市公司”或“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结合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持续督导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所出具持续督导报告的依据是上市公司及重组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重组相关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本持续督导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的相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年度报告等文件。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飞乐音响/公司/本公指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HML/HavellsMalta指 HavellsMaltaLimited,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Exim/香港Exim 指 HavellsEximLimited,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HavellsHoldingsLimited,本次交易对方之一,持有
HHL/Havells控股 指 HML100%股份
HavellsIndiaLimited,本次交易对方之一,持有HHL
HIL/Havells集团 指 100%股份和EXIM100%股份
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飞乐音响全资子公司,本次
飞乐投资 指 交易收购主体之一
INESAUKLimited、 飞乐音响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飞乐投资在英国设立的特
指
英国SPV 殊目的实体,本次交易收购主体之一
ThaiLightingAssetCompanyLimited(包括其子公司
泰国公司 指 HavellsSylvania(Thailand)Limited),本次交易标的拟
剥离资产之一
HavellsSylvaniaBrazilIlluminacaoLtda,本次交易标的
巴西公司 指 拟剥离资产之一
美国公司 指 HavellsUSAInc,本次交易标的拟剥离资产之一
HavellsSylvaniaIlluminacion(Chile)LtdaInc,本次交
智利公司 指 易拟剥离资产之一
HML下属4家拟剥离公司,包括泰国公司、巴西公司、
剥离实体 指 美国公司和智利公司
剥离实体与标的资产之间的关联方经营性及非经营性
关联方款项 指 应收应付账款
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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