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1999-09-14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送股公告
根据本公司1996年5月31日第四次股东大会关于一九九五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送1股红股,合计送工股31658064股,现将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A股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6月7日,除权基准日及新送红股上市交易日为1996年6月10日。
二、B股最后交易日为1996年6月7日,除权基准日为1996年6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6月12日,新送工股上市交易日为1996年6月13日。
特此公告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四日
附:本公司送股后股权结构
项目 送股前股数 比例 送股后股数 比例
1.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法人持股 128150640 40.48 140965704 40.48
(2)社会法人持股 72000000 22.74 79200000 22.74
(3)合计 200150640 63.22 220165704 63.22
2.已流通股份
(1)社会个人股(A股) 24000000 7.58 26400000 7.58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92430000 2.20 101673000 29.20
(3)合计 116430000 36.78 128073000 36.78
3.总股本数 316580640 100.00 348238704 100.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