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9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19-023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部分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4 月以来财政部相继修订及印发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
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包括: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3、《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4、《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5、《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6、《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
7、《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
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 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同时,明确了该三类资产的确认及计量原则。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 号文件的
编报要求,主要变更部分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 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
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