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24
股票简称:海螺水泥 股票代码:600585 公告编号:临 2022-06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通
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022年3月23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将按照上述财政部会计司的实施问答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表。
3、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运输成本由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4、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上
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影响金额(负数表示减少)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0 年度
名称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 销售费用 -615,805,152 -5,239,544
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
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 营业成本 615,805,152 5,239,544
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2、除此之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要求而作出的相应调整,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要求而作出的相应调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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