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4-29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4号)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发行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1,436,39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9.51元。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电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华英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
法定代表人 姚志勇
联系人 宋卓
保荐代表人 宋卓江红安
联系电话 010-56321829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长电科技
注册资本 103,591.48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新潮
股票代码 600584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镇长山路7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中路275号
电话号码 0510-86856061
传真号码 0510-86199179
公司网址 www.cj-elec.com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研制、
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元件、专用
电子电气装置、销售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
经营范围 成套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
补”业务。
四、保荐工作概述
华英证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长电科技进行持续尽职调查,尽职履行长电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推荐和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一)尽职推荐阶段工作
华英证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尽职推荐阶段对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财务 会计信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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