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1-2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关于云汉投资向蚂蚁金服转让其持有的恒生智能集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云汉投资向蚂蚁金服转让其持有的恒生智能集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我们审查阅读了相关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符合《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入股“创新业务子公司”投资与管理办法》(2015版)确定的基本原则。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胡晓明、井贤栋、程立、张东晖、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7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定价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名:
丁玮 汪祥耀
郭田勇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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