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1-26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17-009
债券代码:122105 债券简称:11安钢02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安钢02”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回售代码:100903。
● 回售简称:安钢回售。
● 回售价格:100元/张。
● 回售申报期:2017年02月07日。
● 回售款到账日:2017年02月14日。
● 本期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为6.9%并保持不变。
特别提示:
1、根据《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为6.9%,本期债券的第5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为6.9%并保持不变。
2、根据《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在发出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11安钢02”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在回售申报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安钢02”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接受有关安排。
4、“11安钢02”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本次回售等同于“11安钢02”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7年02月14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1安钢02”债券,请“11安钢02”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6、本公告仅对“11安钢02”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1安钢02”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7、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1安钢02”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7年02月14日。
为保证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名称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人民币8 亿元。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 元。
(四)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7 年。
(六)债券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9%。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19年02月14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7年02月14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19年02月14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02月1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选择回售,则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02月14日为回售部分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公司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九)公司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
公司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5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
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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