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01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9-05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29日以电话、传真及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设立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所拥有的标的资产产权、收费权、收益权、担保物权等符合条件的相关资产,采用信托受益权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名称最终以专项计划说明书确定的名称为准),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目标募集总规模不超过12亿元,本次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期限预期拟不超过18年,且在专项计划约定的开放参与日可能因触发售回/购回而提前结束专项计划(具体期限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批的金额为准,并将根据市场环境、监管政策要求等因素申请发行。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设立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临2019-058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59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了会议所拟定的各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针对《关于拟设立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本次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利于盘活基础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改善资产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张忠继 吴世农 李琳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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