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3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河北 石家庄 CHINA HEBEI SHIJIAZ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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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冀华股见字 2406 号
致: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马跃彬、邵明涛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新提案的提出、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适当核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2024 年 0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通过决议,决
定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已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刊登了公告。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出席对象、登记及出席会议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程序及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公告形式通知股东,且将公告载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登记及出席会议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程序及其他事项。
2、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股权
登记日与会议日期的间隔符合《股东大会规则》不多于 7 个工作日的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 公司按照会议通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为股东提供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河北省
衡水市振华大街 999 号酒都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的事项与公告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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