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12-13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14年12月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
资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一一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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