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19 日,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
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0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701 人,上年度
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2 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97,2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 万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9 家,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6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束哲民 项目合伙人 1998 年 1997 年 2012 年 6 月 2002 年 6
陈艳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08 年 2008 年 2012年11月 2012 年 2
李勉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6 年 1993 年 2009年11月 2022 年 6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
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
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
业业务总监。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
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
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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