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建: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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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8 13: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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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6-21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 海建 公告编号:临 2012-026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介绍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2012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7 号海航大厦 3 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万股) 7092.3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4.00







(三)会议表决方式、主持情况。

1、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2、会议召集人: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李爱国董事长。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是否

议 案

(万股) (%) 股数 (%) 股数 (%) 通过



《关于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092.34 100 0 0 0 0 是







1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2 年 6 月 5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临 2012-024 号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施念清、陈一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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