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3-21
SH.600511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SH.600511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对建立和维护充分的财务报
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负责。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防范重大错报风
险。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
认为其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有效。
我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我公司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认为我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附件: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说明
董事长: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 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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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600511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说明
为了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署、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国药集团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
价。
一、内部控制建立、实施的目标和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
取得企业最大化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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