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权激励两期解锁条件分别为以2015年-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股权激励两期解锁条件分别为以2015年-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为基数,2018年、2019年业绩增长分别达5%、10%,看似并非苛刻。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倘若简单以2017年4季度盈利与3季度持平估算2017年盈利约23.74亿元,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和第二次解锁对应条件分别为:2018年和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01亿元和11.54亿元。不过,考虑到公司测算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9.1亿元并均摊至两期,解锁条件对应2018年和2019年最低经营业绩分别达15.56亿元和16.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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