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7
福能股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于2024年11
月11日收到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
“福能股份”)转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6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按
照该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基于福能股份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
对福能股份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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