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4-032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
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杭萧钢
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 ,并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三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4月27日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作出决议,认为《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
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拟回购的公司股票的全
部数量。公司已总计回购股份9,997,714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按照
约定的行权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前述已回购的
公司股票。
为充分传达公司对未来业绩增长的愿景,提升合特光电相关员工的工作热
情,提高责任感和归属感,形成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相互促进的正向联动,
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公司充分考虑了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并对
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三期行权的具体考核指标。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时点为审议通过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审议通过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于2024年5月10日开始起算,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总数的30%,即2,999,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为“2023
年合特光电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合特光电2023年净利润为-41,170,468.52元,故未达成第二个行权期相应
的行权条件(即业绩考核指标)。
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行权期对应
的标的股票(即2,999,3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权益不得行权,后续
由公司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将相应公司股票予以注销或用于后期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四、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回购完成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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