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8-28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4-040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和《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股份总数。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