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5-17
股票代码:600477 股票简称:杭萧钢构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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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杭萧钢构”)
《公司章程》制定。
2、杭萧钢构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不得
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杭萧钢构承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4、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杭萧钢构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新股。
5、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109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55,345.82万股的2.00%。其
中首次授予期权1,015.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3%;预留
93.5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期权数量的8.43%,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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