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3-0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 述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作为一家国有
控股的上市公司,经营的电网是涪陵区经济社会的重要载体,存在行业自
然垄断属性,公司的发展离不开所有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信任与支持,也
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公司在关切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
应当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保证利益相关者关系和谐融洽,
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这是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稳
定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报告是继公司《2010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基础上,再次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所编制的。
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追求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运作愈加规范和成熟,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相互制
衡、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公司也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
发展需要,出台和修订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为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起
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作用。
2.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了确保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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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请专
业律师在召开股东大会时进行现场监督和见证,确保了所有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3.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使信息披露规范化、制度化和日常化。公司及时、
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在合规披露的基础上,主动披露相关信息。保证全体
股东、债权人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把握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认真搞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健全了投资者接待制度和
流程,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服务电话和邮箱、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解
答投资者咨询。充分披露涉及公司经营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
投资者,没有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也未发生有选择性地、私下地向特定对
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
4.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构建与股东和投资者的和谐
关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
东。
公司最近三年分配现金红利情况:
项 目 2008 年度 2009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公司利润低、银 2010 年度公司亏损较大、
实现净利润(元) 26,185,079.81 行贷款多,公司仍处于发 银行贷款多,公司处于艰
展时期,资金需求量较 难过度时期,资金需求量
大,为保证公司可持续增 较大,为保证公司可持续
长,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况,2009 年度公司不实施 情况,本年度公司拟不实
分配现金红利(元) 6,400,000.00 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 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
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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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牢固树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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