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4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2024 年第 2 季度持续督导报告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本财务顾问”)接受新疆中新建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建能矿”、“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委托,担任其收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建化”、“上市公司”、“公司”)的财务顾问。
2024 年 4 月 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告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是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统众公司”)以其持有的青松建化 360,922,546 股股份向中新建能矿出资,出资完成后,中新建能矿持有青松建化 360,922,546 股股份,占青松建化总股本的比例为 22.49%,从而成为青松建化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相关股权登记过户工作尚在办理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自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被收购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事宜,对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财务顾问就本次权益变动的持
续督导期自 2024 年 4 月 18 日开始。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在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12 个月内,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在每季度前 3 日内就上一季度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的投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主营业务调整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职工安置、收购人履行承诺等情况向派出机构报告”,
本财务顾问就 2024 年第 2 季度(2024 年 4 月 18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以
下简称“报告期”)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的投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主营业务调整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职工安置、信息披露义务
人履行承诺等情况出具本持续督导报告。
一、影响较大的投资
经核查,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未发生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的投资情况。
二、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经核查,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相关事项。
三、关联交易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
经核查,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已履行如下内部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 2024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经核查,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未发生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四、主营业务调整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主营业务调整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董事郑术建为公司董事长。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的议案》,选举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郑术建,委员:王建清、胡鑫、占磊、童疆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邱四平,委员:童疆明、郑术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占磊,委员:童疆明、郑术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占磊,委员:邱四平、张广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董事王建清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
郭玉军先生、朱耀忠先生、杨国星先生、唐光强先生、张爱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姜军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陈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聘任蒋能斌先生为公司工程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监事郭志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职工安置情况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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