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松建化(SH600425)$ 协议约定,为深入贯彻兵团党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部署要求,立足兵团特殊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推进油气、矿产资源更好承接开发利用,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夯实资源要素保障,加快构建兵团能源矿业、新型建材现代化产业体系 !
矿产资源储量现状基本查明。矿产资源以石油、天然气、煤炭、非金属矿为主,金属矿产匮乏。兵团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25种,矿产地132处,其中大型13处、中型27处、小型92处,其中石油、天然气、煤炭、膨润土、石灰岩、建筑用砂石土等矿产资源在资源禀赋、矿石质量、市场供求和采选条件方面,兵团具有一定的优势。石油、天然气主要分布在二师铁门关市、六师五家渠市、七师胡杨河市、八师石河子市,煤炭主要分布在四师可克达拉市、六师五家渠市、七师胡杨河市、八师石河子市、十师北屯市、十三师新星市,膨润土主要分布在十师北屯市,石灰岩主要分布在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师可克达拉市、九师,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各师市均有分布。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形成一定规模。截至2020年底,共有矿业权478个,其中探矿权261个、采矿权217个;辖区内探矿权70个、采矿权181个,跨兵地探矿权191个、采矿权36个。2020年在产油气田11个,石油产量396.9万吨,天然气产量4.7亿立方米,煤炭矿山3个,产量151.3万吨,膨润土矿山1个,产量2.9万立方米,石灰岩矿山3个,产量113.6万吨,建筑用砂矿山27个,产量717.6万立方米,砖瓦用粘土矿山21个,产量61.3万立方米。形成以油气、煤炭、膨润土、石灰岩、建筑用砂石土等矿种为主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格局。
健全矿产资源管理职能取得实质性进展。2018年以来,积极承接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67项矿产资源行政职能,制定清单向师市授权53项,赋予师市38种矿产采矿权审批职能。自然资源部向兵师两级发放矿业权审批管理系统操作证书。截至2020年底,兵团新设采矿权8个,矿业权出让收益共计1.7亿元。
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发展战略
深化兵地融合,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确定涉及兵团辖区的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参与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建设。
能源资源基地。兵团辖区涉及4个能源资源基地(均跨兵地),油气3个、煤炭1个。国家和兵地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安排及相关产业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鼓励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提高资源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大力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
国家规划矿区。兵团辖区涉及13个国家规划矿区(均跨兵地),油气5个、煤炭6个、铁矿1个、金矿1个。国家和兵地共同谋划、统筹推进,加大战略性矿产找矿力度,提高资源储备,鼓励矿业权人依法进行整合。促进优质资源的规模开发、集约利用,推动实现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形成保障战略性矿产安全供给接续区。
明确重要勘查开发矿种
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结合兵团实际,合理确定重要、限制、禁止勘查开采矿种。
重要勘查开采矿种:石油、天然气、煤炭、地热、铀等能源矿产,金、铜、铁、锰等金属矿产,以及石灰岩、膨润土、钠盐、花岗岩、建筑用砂等非金属矿产。
限制开采矿种:砖瓦用粘土。“限粘”师市禁止新设砖瓦用粘土采矿权。限制开采矿种,除严格矿业权人准入条件外,应论证资源供需形势,对开采总量进行调控,同时严格资源环境承载力论证。
禁止开采矿种:禁止开采砷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项目,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等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