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22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
独立董事:牛耕、倪晓滨、罗瑶
2020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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